ca88登录页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 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9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签章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177号浙版传媒证券与法务部(异地股东可用电邮或信函方式登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汇事务所合伙人(股东)103人,注册会计师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2人。

  主要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中汇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次。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汇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282万元(财务审计费用25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30日通过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程为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租赁市场价格下行,商业办公及产业园招商整体环境持续低迷,浙江博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韵公司”)已无法继续履行关联租赁《武林921数字文化产业园出租物业租赁及项目运营管理之合同书》。为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结束关联租赁,与博韵公司签署终止租赁及项目运营管理合同。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出版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博韵公司20%股权,博韵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印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博韵公司10%股权,博韵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方,本次终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议案已事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租赁市场价格下行,商业办公及产业园招商整体环境持续低迷,博韵公司已无法继续履行关联租赁《武林921数字文化产业园出租物业租赁及项目运营管理之合同书》。本次签署终止合同,有利于公司收回租赁物业重新启动招商工作,尽快实现物业租赁收入,提高资产利用率。本次签署终止合同保障公司既有租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终止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签署提前终止合同,终止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丁嵘嵘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丁嵘嵘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丁嵘嵘女士,1974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杭州自动化技术研究院财务科会计员、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财务部主任、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管会计。现任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副主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启动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2024年9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程为民、芮宏、施扬、董立国、叶国斌、张建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祁德树、苏忠秦、耿卫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性和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选举通过后,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已启动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4年9月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吴明华、袁虎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选举通过后,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丁嵘嵘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程为民先生,男,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浙江日报要闻部副主任、党群政法部副主任、党群政法新闻部副主任、编辑中心要闻编辑室主任、编辑中心副主任兼要闻编辑部主任(正处级)、采访中心副主任兼新闻采访部主任、经济新闻部主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助理、北方营运中心管理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室主任、《新世纪》杂志副总编辑,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编委委员,浙江新世纪期刊社有限公司总编辑、总经理,《党员》杂志总编辑,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副社长、党委委员,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总编辑、党委。现任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芮宏先生,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历任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新疆兵团团委、兵团青联主席,新疆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党委、副师长(正师长级)、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任,浙江省台州市委、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台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台州绿心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保留正厅长级),浙江省台州市委、政法委(保留正厅长级),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党组(保留正厅长级)。现任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总编辑、党委,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施扬先生,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日报与社会新闻部副主任、浙江省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现任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立国先生,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浙江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文化处处长,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叶国斌先生,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浙江人民出版社编辑室主任、副社长、总编辑、社长,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编辑、党委委员,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社长,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建江先生,男,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浙江人民出版社编辑室编辑、第一编辑室副主任、社长助理、副总编辑、副社长,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祁德树先生,男,195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新闻出版署(总署、总局)财务司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中宣部内部巡视组副组长。现任中国出版协会财务工作委员会主任。

  苏忠秦先生,男,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从事公司财务、公司治理与金融市场研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等四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多篇,入选浙江省第二批“高校领军人才”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兼任国家自然基金委同行评议专家、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耿卫东先生,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2007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专业研究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数字媒体与娱乐技术、人工智能/认知科学。现任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智能创意与数字艺术专委会副主任委员。

  吴明华先生,男,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浙江教育出版社总编室副主任、总编办主任、社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副社长,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社长,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教材中心经营专员、出版研究院院长。现任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版业务部(对外合作部、出版研究院)主任,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袁虎杰先生,男,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审计监察部主任,审计部主任,浙江省出版印刷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委员(副职级)。现任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监察室、巡察办)副主任,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3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明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协议保障公司既有租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终止协议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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